为进一步促进西峡县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培育壮大县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吸引有实力的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入驻县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以下简称“产业园”),打造县电子商务集聚区,加速优势资源集聚与整合,结合本县电子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入驻对象
入驻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应在西峡县。
1.电子商务企业;
2.向电商转型或拓展的传统行业企业;
3.电商行业协会;
4.有志于从事电商的青年创业者;
5.从事互联网的创业个体。
二、入驻条件
(一)独立办公区入驻条件
1.企业须从事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业务与活动。
2.企业必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且经营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应具备充足的项目启动资金和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
4.企业有独立经营团队,运营人员不少于2人,需有线上店铺,且正常开展销售业务及交易记录,申请入驻前6个月线上线下销售总额达到人民币30万元以上。
5.当入驻申请企业数超出独立办公区场地容纳量时,对企业申请入驻前3个月销售总额由高到低进行筛选,优先给予销售总额较高的企业入驻名额。
6.企业须在入驻企业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入驻,入驻期间自觉遵守产业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公共孵化区入驻条件
1.企业或个人必须从事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业务与活动。
2.企业或个人应具备充足的项目启动资金和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
3.企业或个人必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且经营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企业或个人需持1家及以上线上店铺或社区团购、微商经营,并处于正常无违规运营状态,对店铺及社区经营有一定规划。
5.当报名人数超出公共孵化区工位容纳量时,将按照优先报名时间顺序进行孵化排期。
6.企业或个人须在入驻企业或个人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入驻,入驻期间自觉遵守产业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入驻:
1.企业近3年内发生过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或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
2.企业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行政部门立案查处或者被行政处罚后未满3年;
3.企业面临正在进行的有可能影响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诉求或者仲裁;
4.企业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或正面临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
5.企业法人或个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三、优惠政策
1.对入驻独立办公区的企业,免除前两年场地租赁费、物业费、宽带费、水费,从第三年开始正常收取相关费用。企业需自行负责入驻办公区的室内装修及电费支出。
2.对入驻公共孵化区的企业或个人,免除前两年场地租赁费、物业费、宽带费、水电费。提供两年免费的孵化工位及网络宽带、电源接口等办公基础配备。从第三年开始正常收取相关费用。
3.对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手续提供指导。
四、申请所需材料
(一)独立办公区
1.入驻申请书。阐明入驻意愿、理由、入驻面积和其他需求。
2.入驻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成立时间、企业类型、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组织机构等。
3.团队名单。包括成员的主要经历、担任的职务。
4.入驻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线上店铺网址及店铺截图。
5.承诺书。
6.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二)公共孵化区
1.入驻申请书。阐明入驻意愿、理由、入驻孵化区需求。
2.入驻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线上店铺网址及店铺截图。
3.创业个体需提供身份、学历证明、工作简历,开设网店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4.入驻青年电商创业者及返乡大学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线上店铺网址及店铺截图。
5.承诺书。
6.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五、入驻流程
1.提出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申请材料;创业个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申请材料,填写《西峡县电子商务产业园企业入驻申请表》向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商提出申请。
2.受理审核。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商进行资料收集、初审及建立台账资料,并出具初审意见统一报送至西峡县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确定的入驻名单抄送商务局。
3.签订协议。电子商务企业和创业个体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商签订入驻协议书,入驻时间以两年为单位签订协议。
六、退出机制
为规范入驻企业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入驻企业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产业园:
1.在入驻期间,未遵守产业园入驻管理办法,违反产业园管理制度,不落实整改的;
2.违反签订的入驻协议的;
3.占用产业园孵化场地资源,未继续开展电商相关业务的;
4.未经允许将场地转租给他人的;
5.企业经营范围发生变更,不符合产业园入驻条件的;
6.入驻企业和个人能自主进行线上店铺操作,且在一年内通过孵化平均每季度销售额(人民币)达到以下标准视为孵化成功:企业50万元以上,个人10万元以上。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商科学规划,符合孵化成功标准的可通过协商提前结束孵化时间并进行企业候选替换。
本入园标准由西峡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商负责解释。
本入园标准二零一七年十月实行。